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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森股份回复监管工作函:不存在对原实控人利益输送

发布时间:2024-07-18 21:26:25编辑:邱巧清来源:

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道森股份回复监管工作函:不存在对原实控人利益输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7月18日...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道森股份回复监管工作函:不存在对原实控人利益输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7月18日,道森股份(603800)(SH603800,股价19.85元,市值41亿元)回复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

  2021年4月,道森股份完成控制权变更,公司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2022年至今,道森股份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原实控人舒志高配偶于国华实控的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交易对价合计5.37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道森股份结合各业务板块近3年经营业绩、毛利率及行业周期性特点、同行业公司情况、公司剥离石油钻采历次关联交易评估增值率及交易作价,说明相关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存在对原实控人的利益输送。

  道森股份回复称,两次收购及剥离石油钻采业务后,为上市公司带来营收利润,同时优化了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使公司扭亏为盈,从而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剥离石油钻采业务,均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对价。且剥离石油钻采业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原实控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道森股份表示。

  此外,对于开展钢材贸易业务,道森股份称,其子公司苏州道森材料有限公司初始为配合公司油气业务的原材料采购而进行的内部贸易,后为平衡公司原材料储备与资金成本,对外发展油气、电气行业的销售客户,再逐步发展其他行业客户,公司开展钢材贸易业务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交易均存在真实货物流转,具备商业实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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