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今日更新 > 正文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威龙股份连收两份监管警示

发布时间:2024-07-29 20:56:38编辑:项逸超来源:

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威龙股份连收两份监管警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讯(首席...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威龙股份连收两份监管警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讯(首席记者郭铁)因未及时披露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7月29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龙股份(603779)”)及公司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因同一事项,威龙股份及上述人员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10月,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威龙股份、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威龙股份原控股股东王珍海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诉讼事项所涉及资产,是以兴龙合作社持有的葡萄园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代王珍海偿还威龙股份因违规担保需承担的8773万元损失。

  2023年8月,威龙股份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允许烟台银行龙口支行撤诉,但威龙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2024年4月15日,威龙股份收到民事起诉状,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再次向法院提出撤销上述三方协议,威龙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而是延迟至4月23日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来源:新京报

以上就是关于【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威龙股份连收两份监管警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