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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浔兴股份实控人被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24-08-16 19:32:56编辑:赵冠晶来源:

导读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浔兴股份实控人被顶格处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证报中国证券...

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浔兴股份实控人被顶格处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梁银妍)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近日向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浔兴股份(002098)”)等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浔兴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顶格处罚。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严格执法,加强刑行双向衔接,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应移尽移”,避免“以罚代刑”;对于刑事回转案件,即使经历再长办案周期也将紧盯不放、态度坚决,更有力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紧盯不放刑事回转案件

  近期,证监会向浔兴股份以及相关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和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获悉,本案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生效之前,适用2005年证券法予以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拟决定对浔兴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顶格处罚。

  据了解,本案为刑事回转案件,已历经6年之久。2018年,证监会对浔兴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后,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此后,证监会收到司法机关转回案件及相关线索后再次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对浔兴股份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立案。

  证监会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加强刑行双向衔接是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重要机制保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应移尽移”,避免“以罚代刑”;对于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坚决依法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即使经历较长办案周期的刑事回转案件,监管机构也紧盯不放、态度坚决。

  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刑事衔接效率,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市公司从严监管力度不减

  上市公司从严监管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已有超80家上市公司或相关方被立案。其中,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成为监管重中之重。截至8月16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作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已超过100件,同比增长近五成。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随着新“国九条”发布,监管部门加强了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误导性陈述成为立案主因。

  除了上市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往往是幕后主使者,亦被监管部门“精准打击”。今年以来,已有30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等被立案调查。

  比如大胜达(603687)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能斌被监察机关留置、立案调查。再比如,中青宝(300052)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张云霞进行立案。

  业内人士认为,从近年案例来看,证券监管执法不是“罚酒三杯”,也不是“破财免灾”、一罚了事,等待违法者的还有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等追责链条。监管部门坚持对恶性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民事、刑事全方位立体化打击,有助于惩首恶、追帮凶,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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