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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全责人伤理赔技巧(道路交通事故车险理赔流程

发布时间:2024-01-20 04:30:09编辑:高恒晓来源:

导读 hello大家好,我是大学网网小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车险全责人伤理赔技巧(道路交通事故车险理赔流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

hello大家好,我是大学网网小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车险全责人伤理赔技巧(道路交通事故车险理赔流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涉及人伤的事故流程虽然要比纯车损复杂的多,但大概流程和纯车损类似,事故发生之后报案,案件流转至对应人伤理赔专员平台,专员与伤者线上或者线下沟通,根据规定协商赔偿方案,协商好之后就是签署协议,保险公司根据协议内容支付赔款,结案。

涉及人伤的道交事故理赔流程

这个协议是三方共同签署,即:保险公司、车主、伤者,协议履行完毕,各方就此事故权利义务关系终结。

伤情分类

A、B发生交通事故,B全责,A受伤。根据A的伤情,保险公司会主动的将A分类,一般为三类:三期件、复杂件、死亡件,虽然复杂件赔付占比最高,但三期件在数量上最多。

伤情分类

就上海来说,一般三期件没有什么搞头,一个门诊件的赔付均值不到1万。

保险公司一般更重视的还是复杂件,2020年之后涉及到伤残打底就是13万多。死亡件虽然金额更高,但数量上不多。

与周边机构关系

宏观看整个人伤事故的链条,按照时间顺序来分,接触到的机构:交警队,医院,鉴定所,法院,这些关系的复杂性要比纯车损的三角关系大的多。分别简单说下:

保险公司周边机构及人员

和交警队关系,因为保险公司不想成为所谓社会和谐的牺牲品,所以会舔着脸去和他们搞好关系,一般至少会有维护。

一方面,为的是在定责任时实事求是,不要捣糨糊,动不动恻隐之心犯了就机动车全责、反正有保险呢。在此也提醒下,实事求是,按照规定定责。自己的错为什么要让车主和对应的保险公司埋单?

交警

另一方面,为驻点交警队提供便利,也是为广大事故双方提供便利,可以直接在交警队协商事故赔偿。

和医院的关系,一般保险公司会很乐意与医院合作,没有病源的医院社会口碑不怎么样,保险公司看不上,伤者也不认可;社会口碑好的医院又不缺少病源,看不上保险公司。和车损的推修有些类似。

碍于社会口碑,医院一般也不想趟这趟浑水。而且目前医院本身与患者的关系就很紧张,可能他们更多的精力在忙于应付这一块。

医院

其实和保险公司合作从源头看是双赢的结果,伤者不会因为伤者交不起费用而耽误治疗,保险公司可以及时掌握伤者情况,杜绝信息不对称,利于后期理赔。

和司法鉴定所关系,这个是保险公司和人伤黄牛竞争最为激烈的点,很多模棱两可的伤情,他们不会去纠结于如何更公正、科学的做出判别,而是谁给的利益多倾向于谁。甚至到了没什么技术的人也混入鉴定行业滥竽充数,利用权力巧取豪夺,与黄牛沆瀣一气。

保险公司被逼无奈也只好去找自己的合作鉴定所去作对抗,包括质证、重鉴等都尽量去自己合作的鉴定所。

说到这里,长三角地区不得不提的就是闵银龙的被抓。整个司法鉴定环境立竿见影,甚至有些鉴定所投鼠忌器,该给的伤残都从严鉴定了。

司法鉴定所

其实这不是我们希望的,大家最希望的是把更多精力放到自己的专业上,更专业的服务大众。而不是伤者做了鉴定,作为从业人员一看就是很水的鉴定,不予认可,伤者作为门外汉只有委屈的份,一脸无辜!

和法院的关系,相信应该会越来越好,很多法院选择和保险公司家里诉调点,比如周一全部安排人保的案子,周二全部平安的案子等等,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也节约了沟通成本。

法院

在这种情况下,伤者方律师情况反馈给人伤黄牛,黄牛一般都能接受,而且还很会利用自身的优势与伤者沟通,要比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与伤者沟通有效得多,顺带黑一把保险公司。

谁让我国目前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分别由保险公司自己养着呢?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存在,肯定是要被诟病的。

内外部的关系人

说到这顺带说一下,人伤事故涉及到内容较多,专业性自然就会高很多,一般伤者或者车主不知道怎么做,自然而然就产生了以此为生的人,除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有人伤黄牛、律所。相信大家的初衷都是如何把钱更公平的赔偿到受害人手里,过程中总会有那么些人利用职务或者背景之便,自己获利,除了个别保险公司的人和律师,还有大部分的人伤黄牛。

保险公司人的部分

保险公司自己内部很多错综关系在,比如前段业务部门会干涉一下后线,伤者或者车主是某某VP的七大姑八大姨,邮件就会嗖嗖嗖的经过理赔的部门长或者室主任来到一下理赔人员邮箱,所谓的通融赔付。作为一线员工,明明根据条款是赔付不了的,也斩钉截铁和客户说了,但是一个投诉或者一封所谓领导的邮件,就会被逼着笑脸相迎,乖乖赔偿,尊严何在?专业在权力面前一文不值的感觉,你体会得到吗?

不同保险公司

除了这些还存在与人伤黄牛的竞争关系,包括前面所有接触到的机构。甚至深挖一下,很多黄牛就是公检法出去的人。有些道交事故的信息,车主还未报案给保险公司,伤者的信息就已经被黄牛拿到了,然后他们捷足先登,一通云里雾里,伤者就直接和他们签署代理合同了,甚至有的直接买断了。和纯车损案件,事故刚发生,车主报案后,接到的第一通电话可能不是保险公司的,而是4S店或者修理厂的。

司法黄牛

最后说一下律所,律师作为我国的法律卫士,会和黄牛同流合污吗?不会,但不会拒绝,就像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律所一样,说的高大上些,他们忠于的是法条更是宪法。但人情深入社会各个角落的国家里,深入了解一下,律师从业者的悲欢离合也不是我们表面看到的那般光鲜亮丽,作为乙方的律所,律师很多时候也是有苦难言,两头受气。毕竟大多数是为了一日三餐奔走,作为社会人,先填饱肚子才是当务之急,忠义在渐渐变得廉价。所以有时会碰到人伤黄牛的代理律师和保险公司代理律师是相互认识的。

保险公司作业模式

最后说一下作业模式,是个效率与安全的平衡问题。

人伤作业模式

分环节作业

一般大的保险公司都是采用分环节作业模式,即线上客服,线下查勘,线下调解,诉讼,定损,复核,收单,结案等一些列流程是分开的,这样可以降低内部人员的风险,但衔接点很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总体效率不高。客户体验也不会好。

相互推诿扯皮

举例说明,伤者A要解决一个事故,线上的客服B跟伤者A说可以去***找我们的调解人员C处理,到了之后发现调解人C说可以线上B就可以直接处理。好不容易他们内部沟通好了,材料也交了。过两天打电话问C什么时候可以到账,谁知道C直接说这个事情转给定损的D处理了,依次找下来……是不是很崩溃?瞬间觉得拿个钱怎么这么麻烦?马上各种不满充满胸腔,总想找个保险公司的人发泄一下,被发泄的人是不是觉得很莫名其妙?

全流程作业

怎么解决?合并环节,减少流程,刚开始找理赔人员E,直到案件结束就一直找E。责任人很明确,作为伤者A肯定心里也就有数了,很可能还会和工作人员E成为好朋友。效率瞬间提高了,客户满意度也会上来。

专一负责到底的全流程

但是会遇到很多问题,如果工作人员E和伤者A人士或者存在利益关系,E会不会出卖公司利益?如果E离职了或者岗位变动了呢?如果伤者A进行了诉讼,理赔人员还要与法院接触,因为全流程,细节问题外人很难知道,这时候风险会更大,而且体现在判决或者调解书里,更是无从查起。

差异作业模式

所以很多保险公司会选择中庸的模式,即至少会让诉讼独立出来,小三期即一般都是万下的案子,由客服直接处理;涉残及死亡复杂案件,由线下人员接触负责到结案;诉讼的案子由诉讼团队负责。中间也不是绝对的隔绝,衔接点也少了很多。

差异作业

当然,技术进步和监控措施完备之后,还是可以考虑全流程作业。大概说一个某保险的分公司2019年数据,驻点交警队不用跑现场的工作人员平均一天3个多案子;需要跑现场,比如医院等,一个月需要接触差不多20个案子,平均每月结案的有12个,其中涉残案件有6个。工作量还是比较大的。

作业模式

作为布施岗位的工作者,最希望的就是自己能够公平、合理合法并高效的将损失补偿给对应的受害人。最后苏轼的一句名言共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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